商标案例

“桃花米”商标被侵权,案件结果是?

31294 0 2021/03/24 商标侵权

  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对达州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因侵犯了“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局近年来查处的外地企业侵犯本地所属商标专用权第一案。

  该局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中,在对县城某超市检查时发现,其售卖的“桃花米”来自达州市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印有“宣汉桃花贡米字样”,经与商标所有权人核实,该企业未获授权,涉嫌侵犯“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未经“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大米包装上印有“宣汉桃花贡米字样”,且其商品绝大部分不是来自“宣汉桃花米”划定种植片区,其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宣汉桃花米因其产地特殊,素有“贡米”之称,因其表面光滑,米粒细长,煮出的米饭芳香滋润爽口,倍受消费者亲睐,产品远销陇西、重庆等地。

  2015年被国家检疫总局授予的“原生态产品保护标志”, 2016年获得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做优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宣汉桃花米”品牌特色农产品,2017年宣汉县政府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划定了产地保护范围,“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商标由县农技站统筹管理使用,目前只授权“宣汉峰桃米业”等3家县内粮油企业使用。

  近年来,宣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特别是涉农品牌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重点打造了“宣汉桃花米”、“宣汉脆李”、“蜀宣花牛”等地理标志品牌,目前全县共有地理标志商标6件,占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一。

  以上便是一品知识产权小编整理的信息内容介绍,如果有商标注册,版权登记,欢迎咨询我们。


0

上一篇:在淘宝、拼多多销售假冒网红生巧数量庞大,侵权者获刑 下一篇:Dior马鞍包外观专利申请再次被驳回

相关推荐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点击抢占沙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