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

乔丹商标争议再起波澜:中国乔丹状告美国乔丹商标侵权!

188598 0 2017/08/01 商标争议

  中国乔丹跟美国乔丹的官司,是打了一年又一年。在去年12月8日的时候,关于双方商标权的争夺,有了新的审判结果:中国乔丹商标“乔丹”损害迈克尔·乔丹姓名权违反了商标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中国乔丹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迈克尔·乔丹姓名权,商标争议不成立。


乔丹商标争议再起波澜:中国乔丹状告美国乔丹商标侵权!


  根据上面的判决结果,我们能够看到,中国乔丹的“乔丹”商标需要重新裁定。这也就是说在最终判决之前,中国乔丹还是可以继续使用“乔丹”这个商标。中国乔丹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侵权,说明可以继续使用。


乔丹商标争议再起波澜:中国乔丹状告美国乔丹商标侵权!


  双方争夺了4年的商标权战争,战火刚刚平息半年,双方最近又再次有了新的纠纷。

  关于这次,中国乔丹状告美国乔丹侵权事件,掌柜先跟大家说一下这件事情的背景:

  今年是第十三届全运会(天津主办)中国乔丹是这次全运会的官方合作伙伴,美国乔丹授权律师事务所,向天津体育局和全运会组委会发出了一份律师函。

  中国乔丹认为这份律师函,对本公司造成了名誉侵权,要求对方总共赔偿110万元。

  这份律师函如何侵权了?


乔丹商标争议再起波澜:中国乔丹状告美国乔丹商标侵权!


  根据去年的判决,美国乔丹状告中国乔丹的78起商标纠纷案件中。仅有3个案件被判重新裁定。(“乔丹”这个商标就是其中之一)剩下的全部都是美国乔丹败诉。根据中国乔丹称:这封律师函中误导他人认为:中国乔丹关于商标的官司全部败诉。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乔丹体育公司诉称,我公司依法注册并使用“乔丹”、“QIAODAN”以及相关图形等商标。1991年6月,乔丹授权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申请注册了“MICHAEL JORDAN”及相关图形等商标。此后,乔丹对乔丹体育公司经营行为进行干扰,就公司注册商标提起了78起恶意诉讼,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2017年2月9日,乔丹授权方达北京所向天津市体育局和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市场开发部发出律师函。乔丹体育公司认为,该律师函对客观事实和法院判决有错误的描述和总结,并恶意误导他人,对公司进行贬低性评论甚至恶意诽谤,企图使天津市体育局和全运会组委会终止与乔丹体育公司的合作。

  乔丹体育公司称,乔丹曾先后提起78起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件,截至律师函发出之日,仅有3个案件判决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其余案件乔丹均败诉。且涉及的三个商标仅为公司注册的“防御性商标”,并非经营中使用的商标,亦不会在全运会中使用。但律师函故意误导使他人认为公司商标已全部被判决撤销。

  乔丹体育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要求乔丹、方达北京所立即停止侵权、撤回上述律师函,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及维权费用10万元。

  据悉,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详情请关注一品标局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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